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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

淺談「入流台灣美術史」




題目為"入流--我與台灣美術史",要求選擇自己的作品一件,再從1930年至2000年台灣美術史作品中擇十件,譜出與自身創作的相關脈絡。入流的"流"和時間性有關,不輪是邊緣性、非流行的立場,知識分子智慧的表現是要有格的,這是自我的堅持、做為知識分子的良知。美術館是廢墟的再現,美術史本身即是政治結構、權力推移、霸權的表現,有權者說得算。既然我們處在影像的時代,此次作業便是嘗試以影像說出自己與台灣美術史的流。

那麼,對我來說,又得從一種和語言有關係的問題開始。自問,何謂我的 ? 作品、創造物出於自己便可以稱作是我的 ? 何謂一件 ? 創造的行為與成果可以被計算嗎?或許,根本沒有甚麼一件作品的東西,就像沒有一件生活那樣,生命中的確發生了許多生活事件,但是,他們無法被切割,他們是不斷累積、延續的經驗。又怎麼樣叫做作品?我不知道。似乎,畫一幅完整的畫,可以很輕易地被認為是一件作品,它很好被丈量,大家也習以為常。若我拍一部影片、弄個雕塑、搞個空間裝置,只要很像那樣、有完整的樣子,好像就是個作品。確實,要有藝術作品的樣子似乎不困難,只要從過往的視覺習慣抓取那形式,便可騙著,而這也只是騙自己。創作並非如此。若,非得將生命生活一段段微微撥開來看,可由公定時間、地點、人物等切割,總之,進行生活的過程,確實是在不斷地配合他者下滿足自己的渴望。於是,渴望著甚麼與如何滿足便可抽為一幕,這一幕,講述著如何為自己活、嘗試為自己活的狀態。創作似乎便是如此。她是源自自身生命需求所引發,處理著自己的所遭遇的問題、回應自身與甚麼對象的關係、自己的觀點,觀點這詞在現在常為學術界所使用,聽到快吐了卻還是撈不出甚麼。

主題我與台灣美術史,這東西問來奇怪,畢竟在創作之初,那動機壓根與台灣美術史兜不上邊,當然,東西生出來後,似乎可以給她解釋分析一番,再丟進那洪流裡攪一攪,弄得好想很有脈絡,但這脈絡就像生命道理一樣,沒有標準,怎麼講怎麼通,只會依照服務對象而有所不同。美術史也不過就是這樣編出來的,從頭到尾,創作者沒有參與,而是由某些有資格撰寫的人以某些觀點完成的一部故事。若要說自身創作與甚麼東西的關聯或受甚麼影響,最踏實地還是自己的生命生活,也就是我吃甚麼、喝甚麼、看甚麼、聞甚麼,對我來說,可能是逛傳統市場、泡湯、曬太陽、洗澡、吹頭髮等。怎麼樣也想不到會是台灣美術史中所提及的誰誰誰,而若是與其中的他們做朋友那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
我不合規定嗎 ? 我還幼稚嗎 ?

選擇自己的一件作品,我勉強選擇,其實我並不真的認為那是我的作品。翻開書本瀏覽台灣美術史,想著如何使自己入流。若硬是要入流,豈不可笑嗎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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