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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

與蔡根討論

給蔡老師看以前的泡泡頭、最近整理的自述、前天到海邊拍的影像、時間感以及老師這角色。談了三小時多,還談到了畢業展覽的計劃。

蔡問我,為何從南藝轉學過來?來到這裡既然無心創作,有沒有後悔轉學過來?待在南藝我的創作狀態會不會比現在好?我不後悔,也沒想過任何“如果”,因為我已經在這裡,進行著不同的生命生活。兩所位於好山之中的藝術學校,何不皆去嚐嚐看?而我確實好奇臺北這藝術領域中的“第一志願”到底如何。簡單說明我對南藝教學狀態的想法後,我也表明那種“不知道自己是什麼生物”的模糊狀態實在令人渴望跳脫,來到北藝,相對來說,是一個比較“合理”的環境,至少在這裡“我知道自己比較像什麼生物”了,並且結識一些在同界的生物。我也終於向自己妥協,創作一如存活始終是自己的事,環境改變不會是什麼特效藥。明瞭地說,我想從事的依舊是當代藝術創作,於是我選擇離開。來到北藝,我沒看到當代藝術,我看到一種流行與被標籤為“當代藝術”的形象。那當代藝術是什麼?我說,是個人(或者非個人的)獨特性的極致展現。藝術對我來說又有什麼重要性呢?是個人實現的問題。回到臺北,我打工、衝浪、運動,在這些場域認識了不同領域、年齡的人,我也開始意識到自己與他者的差異,沒有好壞之分,是關注什麼的問題。一如道德衝動的表現,我怎麼有辦法忍受自已忽略自己!而我確實是靠這些“作為”試圖與自身對話。唯一的問題在於怠慢與妥協。

首先,補償蔡上回評鑑沒看到的“泡泡頭”影像,蔡說我自戀。

前天在海邊所拍攝的東西,多是“再現”我的海邊活動,攜帶器材、架設、拍攝、活動,這樣的程序對我來說是較是刻意經營,於是,在影像中呈現了“做作品”的意圖,而非單純記錄。躺在石頭路上滾,第一次是在晴朗的天氣,走路痛了,就用滾了,滾暈了,就停下來趴著看海、唱歌、曬太陽;拍攝時,有種執行任務的意念,我一直滾,滾暈了。於是,如何讓拍攝降低影響我活動的自然狀態呢?觀看影片的過程,我們談了許多,從自處到兒時的觀看記憶,以及現在觀看自身的角度。蔡問我,生活上,我是否比較喜歡獨享,而不是分享?兩者皆有,我確實擅於豐碩地獨享,也在滿足之餘渴望分享。我很能自處尋歡,也享受寂寞,寂寞雖難過卻是必要的,它提醒我活著是自己的事,並且,唯獨自己能夠最接近自己,它是個人的問題。大學生活中,我逐漸有能力建構出理想的自己,飲食、穿著、活動、思想等,我豢養著自己,以我的自由意志,養著我這身軀。約幼稚園的年紀,晚上睡覺時,我總是在天花板觀望著自己直到熟睡,一個人嬉戲時,我也看著自己玩耍,有時會有好多人(虛構的)觀看著我。國中的時候,我總是從窗外看著自己在上課,有時候是以樹的角度觀看,或是路人、精靈、鳥兒、葉子等等。到了現在,我總是在運動的時候觀看、檢視自己。有考慮唸戲劇系嗎?我的本性不適合團隊合作,也沒有辦法無親無故地配合、付出與關愛,我不會演戲。 回到這些影像,我想,若我試著將我窺視、觀看自己的角度透過攝影器材記錄,並且熟悉這個操作模式,或許結果將更接近我自己。這個自己雖籠統,但也就是在這些瑣碎的活動中,試圖找出脈絡來。不這麼做,我似乎沒有其他機會了。這次拍攝,最重要的是我開始“實現”觀看自己這件事。是暖身,是練習,是必要的休閒。

談到衝浪此事,蔡上上週到了白沙灣走走,看著海上的浪人,靜待合適的浪,兩個小時或許沒下到幾個浪,然而經驗的累積、身體的訓練以及等待,一切的準備都是為了待浪而起。蔡想起莊子談到的待風御風,乘風逍遙;無用大用,妙用無邊。

瀏覽自述報告後,蔡建議我嘗試將他們做系列區分,他們可能都來自一個龐大的核心概念,但有機會再解剖下去。這樣或許會比較好談,自己也比較清楚,才能將他們做得更強大。在水果、塑膠、棉被與毛巾的系列,蔡說,他們很乾淨,有種“絕對的存在感”,覺得和想像中我的性格不契合,問我是不是排斥“正式”,像是我沒辦法在劇團排練時乖乖待在排練室。我想,我不排斥“正式”。對我來說,這些生活小角色是生命的呈現,我必須謹慎地將他們以拍攝取下,這便是為何我會如此“正式”,並以正面取景、經營構圖與光線。而這些物體獨立存在的展現,在塑膠與棉被中,那種孤獨、輕飄的氣氛,讓我回想起置身於潭海之中的畫面。曬痕中,蔡看到“設計”,基本上,它是刻意經營,與前面貼緊現實生活的狀態有所區隔。以身體作為載體的一場嬉戲,內心的愉悅與表皮的疼痛,自問身體在這裡的意義是否顯得生硬而淺薄?不過就是一場嬉戲!

在馬路嬉戲、運動的影像,因為場地關係,讓人有“對抗社會體制”的想像。若沒有談清楚,會讓人誤會,以這種方法控訴的形式,是北藝行為錄像流行的。蔡認為介入社會體制這樣的創作味道和我們所談的“我的人格氛圍”是分裂的。我確實無意與社會體制打交道,回到我們所活動的內容,自己的嬉戲與運動,只不過,我換了場地,我有在那場地發生那件事情的欲望,然而,成了不只是自己的事情。在對望、對立、背對背的影像中,關心的是與彼此、與路人的距離。自問,我們的重點究竟在哪裡?馬路上的刺激感、危機感是重要的嗎?似乎不重要。那牽涉社會體制的馬路規則該怎麼看待?或者如何拍攝得以調整?

我提出畢展的構想。很簡單,我想要行走在地美館的展牆上。
全景
原初構想是,希望在展覽期間行走於展牆之上。但又如何讓行走漫步的過程豐富、順暢?高度的變化?把生活中的元素分散置入?以煎荷包蛋、馬桶、棉被、鞦韆等打散在各處,給行走“目的”。將生活狀態置入展場已有藝術家執行過,它有一種挑戰、模糊空間意義的狀態,挑釁意味是重的。若我的重心在於“行走”,是否生活狀態與物件的介入,將模糊焦點?蔡認為會。技術上,展牆本身結構不穩,考慮使用鋼架搭建,而展場若有這樣的異物進入,是否影響觀看與行走的單純度。若不得以,如何讓它融入展場?蔡建議最好的狀況是與佈展組溝通,看是否能配合,透過展牆的擺放關係穩定結構(如ㄒ字型等),並安排出得漫步于大部分展場空間的路線。有效利用原先結構並加強或許較省錢,並且降低對展場空間的視覺干預。 蔡建議,行走時間,或許不用到達展期全程,可以是一天一小時,每天穿著沒有安排的衣服自然地行走,就和平常散步一樣,有效記錄後,不在場的時間則以影像播放呈現。因為有意與昕共同呈現,蔡問,兩個人行走的用意為何?兩個人行走必定會有所交集,那個關係是我要的嗎?為何要兩個人?一個人的力量似乎比較單純,若是兩個人,必須考慮兩人之間的關係。總之,在這個想法中,許多我欲加入的元素不一定適合一同呈現,可能是不同方向的延伸,搞在一起可能就偏了。蔡最後提醒我,若有適當的時機便可以執行,但若現實條件無法配合,不要勉強。看看是能在其它適合的時機完成這件事,若是行走於別人的展覽之中呢?沒有在展期間沒關係,而是利用那個空間,我覺得這似乎又是另一種味道了,嚐起來或許也不錯。

蔡在此提出的想像是,我一如漫步于樹林、海岸線一樣,行走到最後回到自身世界,展覽作品成為風景,給我丟在一旁,這似乎滿符合我的生命態度。他認為,若成功,強度會很大。

問題:
與佈展組溝通
結構方式、材料

拍攝
天時地利人和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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